上海大众物资利用有限公司
首页 | 联系方式 |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手机站

回收项目

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小姐
电话:400-8208-558
    021-66553588
    021-66260588
手机:18621335988
邮箱:service@axshcn.com

当前位置:首页 >> 回收须知 >> 正文

废旧物品回收证件的使用范围

编辑:上海大众物资利用有限公司  时间:2012/07/13  字号:
摘要:废旧物品回收证件的使用范围
办法中所称再生资源,包括废旧金属、报废电子产品、报废机电设备及其零部件、废造纸原料(如废纸、废棉等)、废轻化工原料(如橡胶、塑料、农药包装物、动物杂骨、毛发等)、废玻璃等。
办法明确,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经营活动,必须符合工商行政管理登记条件,领取营业执照,并向登记注册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同级商务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机构备案。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而擅自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经营业务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予以处罚。
此外,回收生产性废旧金属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和回收非生产性废旧金属的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除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外,还应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且如在经营活动中发现有公安机关通报寻查的赃物或有赃物嫌疑的物品时,应当立即报告公安机关
上一条:废旧物资回收安全最重要 下一条:废旧中央空调回收,废旧物品回收